6月20起耒阳城区道路大型货运车辆限行、禁停有调整!
2026-06-19 10:30:0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耒阳交警 | 编辑:谢娟娟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533

为贯彻落实“文明交通、安全出行”总体要求,加强城市交通管理,保障群众出行安全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实施办法、《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》、公安部便利货车通行通知等规定,结合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实际,经调研论证,现就调整大型货运车辆城区限行及禁停规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限行路段

五一路(全段):从五一广场至灶市毛家坪(泗门公路交汇处)。

城北路(全段):从水东江振兴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至灶市火车站广场。

金阳路(全段):从德泰隆路与金阳路交叉口至金阳路与西湖路交叉口。

白云路(全段):从五梅路与白云路交叉口至白云路与西湖路交叉口。

沿江路、金南路(全段):从市一中门前至火电厂门前桥头。

德泰隆路、群英路(全段):从迎宾大道与德泰隆路交叉口至群英路和谐南苑道路起点。

五梅路(全段):迎宾大道与五梅路交叉口至五梅路与金阳路交叉口。

神农路(全段):工业大道与神农路交叉口至神农路与建设路交叉口。

金华路(全段):从蓝天市场至金华路与蔡池路交叉口。

蓝天路(全段):从G107国道与蓝天路交叉口至蓝天路与白云路交叉口。

体育路(全段):从G107国道与体育路交叉口至体育路与蔡池路交叉口。

荷花路(全段):从体育路与荷花路交叉口至荷花路与西湖路交叉口。

西湖路(全段):从G107国道隧洞口至西湖路与振兴路交叉口。

白沙路(全段):从G107国道与白沙路交叉口至白沙路与五一路交叉口。

和平路(全段):从G107国道与和平路交叉口至和平路与城北路交叉口。

振兴路(全段):从华毅大桥路口至鹿岐峰大桥路口。

耒阳大道(部分路段):从G107国道与耒阳大道交叉口至耒阳大道与五一路交叉口。

新城一路(部分路段):从新城一路与广厦路交叉口至新城一路与闵港路交叉口。

武园路(部分路段):从G107国道与武园路交叉口至城北路上武园路立交桥出入口。

武岭路(部分路段):从武岭路与武园路交叉口至武岭路与耒阳大道交叉口。

二、禁停地点

五一路、城北路、沿江路、金南路、金阳路、白云路、蔡池路、德泰隆路、群英路、神农路、蔡伦路、金华路、金桥路、五梅路、文化路、人民路、金山路、北正街、大桥路、蓝天路、体育路、荷花路、西湖路、金星路、白沙路、和平路、彭桥路、新进站路、耒阳大道、武园路、武岭路、迎宾大道、新城一路、合兴新城门口、广厦路、闵港路、建设东路、振兴路及城区所有广场和背街小巷。

三、限行、禁停时间

限行:每天早上7:00晚上21:00

禁停:全天(24小时)。

四、限行、禁停车辆类型

车长6米以上,总质量8吨以上的货运车辆(含半挂车、混凝土装运车、渣土车、煤运车、建筑工程车)、轮式专用机械等;对新能源轻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暂不限行。

五、处理办法

对需进行抢险救灾、防疫、医疗急救、市政施工、环卫清扫、电力抢修、运送应急物资等工作的大型货运车辆,向交通运输、城管部门报备后,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、停靠许可证并悬挂专用标志,可在规定的时段、路段通行和停靠。其他因特殊情况需在限行的时间或禁停的路段通行、临时停靠的货运车辆,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、报批,领取临时通行、停靠标牌,方可通行、停靠。对违反限行、禁停通告规定的大型货运车辆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,对干扰、抗拒执法造成后果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本通告自2026年6月20日起开始实施,望广大货运车辆驾驶人知悉并自觉遵守。

特此通告

耒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

2026年6月18日

责编:谢娟娟

来源:耒阳交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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